关于2011南京市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要点

2025-05-23 00: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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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2011年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为2011年1月29日至2月17日,其余时间禁止销售。与往年一样,六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制度,由南京市供销部门统一组织销售。南京今年的烟花爆竹继续实行强制保险和封签销售,供销部门淘汰升空高、响声大、燃放开苞直径大的品种和不定向品种,如“二踢脚”、蹿天猴、彩明珠等。

第二,有限开禁时间为:2011年2月2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是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中,全天开放的有:2011年2月2日(农历除夕)、2月3日(正月初一)、2月7日(正月初五)和2月17日(正月十五);每天上午10时至晚上10时开放的有:2月4日(正月初二)至2月6日(正月初四)、2月8日(正月初六)至2月16日(正月十四),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六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跟去年一样,今年禁燃区域依旧是七类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中山陵风景区等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