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六十岁以上离职老干部有什么待遇

2025-05-11 15: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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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继续实行定期定额生活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一)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贴由40至60元提高到100至200元。

  (二)1945年9月2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贴由30至40元提高到60至80元。

  (三)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一次性发给补贴100元。生活困难的,可酌情提高补贴额度。

  建国前由省、军或相当省军级单位授予战斗英雄、支前模范、劳动模范称号的农村老党员,其生活补贴可适当从优。

  虽符合上述条件,但现已享受其他定期补助且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再享受上述补贴;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可补足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