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
1、非国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4月20日--4月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4月20日—4月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电子邮箱,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填写完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现场确认
凡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5月4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户籍在城关分局的到民族学校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不能手填)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或在砀山县教体局网站下载),须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鉴定表的第八格盖章);当地政府出具的无违纪证明(在第七格盖章)。鉴定单位加盖户籍所在地学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