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九级伤残能陪多少钱

2025-05-22 05:11: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九级工伤应该赔偿的金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等。计算方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如需要护理则按标准给付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治疗所需费用如外地就医应给付食宿费。以上是九级工伤的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个地区都不一样。)

回答2: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九级的伤残系数为20%)。
法律分析
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三、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回答3:

人身损害,九级伤残,涉及的赔偿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项目,需要根据病历、票据、所在地的年度统计数据、户籍类别(城镇或农村)、当地法院的司法意见以及你有无责任等确定。你只说一个九级伤残,是没法帮你计算能赔偿多少钱的。具体的赔偿计算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回答4:

人身损害肇事方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2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20%(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20%(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2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20%(伤残赔偿系数)。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2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20%(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2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0%(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2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20%(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20%(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20%(伤残赔偿系数)。

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原则,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赔偿责任。

回答5:

1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