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复杂一般不包括鉴定的;
而这这个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不在刑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四十四条 【鉴定的范围】【鉴定人的种类】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精神病鉴定的期间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一百五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不包括
鉴定不属于案情复杂范畴,而是正常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