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和广西都参加了中考,广东高中没考上,但在广东领了,广西考上了桂平3中。

2025-05-18 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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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拿着广东的初中毕业证及广东原初中毕业学校给出的学籍档案,直接到广西已录取的高中学校去报到。最好带上广东的初中会考成绩原件材料,一般由会考时的所在学校提供,通常就附在毕业学校所给的学籍档案材料中。
不管广东的学籍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广西应该都可以接受的。
下面附广西有关学籍规定如下,供参考:

广西的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学校要把填写好的新生花名册或电子学籍档案,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修业年限结束时,须经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对无误后,方可毕业与升学。

学生因家庭迁移、家长变动工作地区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乡镇内和县内跨乡镇转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县以上转学由转入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生原就读学校应及时发给转学证明书,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原校保留学籍卡副本)。转入学校应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手续。转学的转入转出的具体手续和程序由各县级以上(含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生转学后(在自治区内转入转出),学生学籍主号不作变更(对于区外转学学生要重新编给学籍主号),转入学校重新编给学籍副号,并根据原转出学籍档案重新建立学籍档案。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如属于借读情况要参考如下信息:
如学生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要向借读学校进行申请,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并要及时将借读学生毕业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原就读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休学期间不得转学。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学生学籍,休学期满一个月后如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未及时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应注销其学籍并保留其学籍档案。

毕业、结业和肄业规定:
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适龄儿童少年,经考核,综合素质评定和学科学习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经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和验印的自治区统一样式义务教育证书,并由学校在义务教育证书上加盖“毕业”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