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作废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还能不能作废

2025-05-21 23: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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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准备作废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不能作废。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回答2:

丢失二、三联以后,不能作废。
发票开错,对方不能认证和抵扣。如果没开错,可以向税务局反映,用存根联复印件认证和抵扣。
发票丢失,向税务局说明情况,登报说明作废,同时,必须接受处罚。具体处罚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赶紧找人吧,已经开具的发票,处罚应该不会太多,找个人罚几百算了。
如果废票确是在机内已完成作废标记,那么也就是说是在全联次收回后作废的,可以找国税局专管员走“未规范保管发票”的普通罚款程序,大约罚款100元/份--300元/份。留存报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