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

2025-05-10 0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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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


先不要垫付医药费,什么都不垫付,等事故责任划分下来了,再考虑垫付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后,机动车必须垫付医药费。垫付医药费和划分责任一点关系没有,不会因为你垫付了就少承担责任。
如果你感觉到责任就是你全责,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要是感觉责任不是自己的,或者双方都有责任,那就等着事故责任划分下来了,再垫付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例如你有一般的责任,垫付50%就可以了。

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