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该规则属于

2025-05-23 2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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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该规则属于命令式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条是强制性规定。原则上违背该条的婚姻都是无效的婚姻。

回答3: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该规则属于命令性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回答4:

强制性要求。

回答5:

如果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给另一方粉发了结婚证。这属于是侵犯另一方的什么权利?是否可以请求以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