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在这场宏大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应从公共财政支农入手,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发挥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财力保障作用。
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1、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
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民营农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家业新型市场主体,使这些农村市场主体能够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并不断发展壮大。
2、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契机,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支持
要强化对财政支农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支撑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项目实行优先安排或投入倾斜;要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将有限的财政投入真正都用在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上。
3、消除体制性障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促使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和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努力改善农村的金融条件,要减少农村金融资金的外流,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要充分发挥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主力军作用,要改善农村金融的经营环境,消除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一些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政策。
4、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
完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制度,加快建立惠及更多农村低收入户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轨;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应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5、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为目标,加大财政扶持
当前既要提高目前实行的对农民粮食直补、良种直补的标准,又要扩大农民购置农机的直补范围,还要开展对农民生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进行补贴试点,让粮农获得更多的实惠,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6、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分乡镇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必须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上,以自然村、中心村为基本单元,以建设村乡公路、发展农村沼气、开展农村饮水户户通工程为根本措施,按照净化、绿化、美化的要求,对农村居民的房屋、厨房、厕所、养殖圈及饮用水、道路、晒场、绿化等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分乡镇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彻底改变农村居民的生产与生活条件,应充分发挥村民小组、行政村等农村基层组织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引导率先实现经济腾飞的组、村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整合农业开发、财政扶贫等支农专项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分期分批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补充: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尤其是财政的大力支持。本文就如何利用公共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几点看法。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国家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总量要高与上年,国债项目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 补充: 支点:财政支持如何切入 新农村建设的“20字”内容和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覆盖了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财政政策如何调整?资金投入重点在哪儿?是当前社会和财政工作者特别关注的课题。与会专家学者认为,财政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进行。随着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加大对三农的补贴,财政在“多予”和“少取”方面,已经充分扩大了政策空间,这意味着要在“放活”上更进一步的拓展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内涵。因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目前财政政策的重点内容。 也有专家提出,从财政资金投入的总量来看,单是在农村基础设施上的投入资金预计将达4万亿元左右,这将意味着存在着较大的资金缺口。如果从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来看,专家认为,最关键的重点应该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专家认为,从当前农民收入的状况分析,农民在外打工的收益,普遍大于在家的收益,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也将给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机会。 有关专家认为,从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看,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应该在支持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财政支持上。 林毅夫教授认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着力解决“四个问题”,一个是资金来源问题,要加大调节公共基础设施上的投资方向,还要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农民投入;第二是“新村”建设问题,要以自然村为基础进行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符合农业特性,不宜搞大拆大建;第三是劳动力转移问题,要促进城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第四是造就新农民的问题。要通过提高科技水平和收入水平,提供更好的教育、更好的医疗卫生保险,以塑造具有较高教育水平、现代化知识的新型农民。 财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丰富,尽管参加这次论坛的代表来自不同层面,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看法各有不同。但在积极探讨,相互切磋中,形成了三点共识: 一是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谋划长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不懈努力和长期积淀才能完成。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因此,财政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要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打算,在制定规划上要有长远眼光,在增加投入上要有长期考虑,在资金管理上要有长效机制,在制度创新上要有长期探索。 二是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凝聚合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各级各部门、牵动全社会,需要有全新的发展思路,改变过去就“三农”抓“三农”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工业带动、城市支持、国家扶持、市场驱动等途径,促进各级财政的上下联动,强化财政与其他部门的横向互动,引导群众自我投入、自我积累,真正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逐渐形成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 三是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千家万户,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它当作一项惠民、富民工程来抓。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要把农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作为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的重要评价标准。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地财力,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负债搞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造福亿万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