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向政府申请划拨土地建私人医院?????

2025-05-21 05: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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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办证比较麻烦,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二、办理程序: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相关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经过“申请(受理)—地价评估—确定协议出让方案并报批—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确权登记”的程序。即:
1、由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到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提出划拨转让申请;(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是被批准划拨用地的单位)
2、土地部门受理后,向当地规划部门征询地块用途符合规划,组织地价评估、集体会审,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定协议出让方案,并报当地政府批准;
3、方案被批准后,向申请人核发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
4、原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明确转让价款,签订转让合同;
5、转让人与受让人持转让材料共同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部门进行审核,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
三、相关费用:
1、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是主要费用)
2、办证相关费用。(相比这部分算小钱)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程序及收费标准各地标准有异,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