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老年婚姻法

2025-05-23 16: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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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个问题涉及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继承的问题。
首先,如果这套房子是在2006年10月,你和你老伴结婚之后购买的,则属于你和你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你。如果是在这之前,由你老伴一人出资购买,则全部作为你老伴的遗产来处理。
在处理遗产上,如你老伴没有遗嘱的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和他的四个子女将共同继承,也就是说,房子的五分之一是属于你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处置不动产需要三分之二的产权人同意,如果其他四个子女要求处置房产的,你可以要求优先购买,如不购买则只能要求分割房款。
鉴于你和继子女之间的矛盾,建议可以向居委会要求调解(有专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如调解不成,可以向居委会或者司法局要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解决。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你享有和其子女同等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