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使用造口袋病人需住院治疗,可以报销费用,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包括: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肝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条 就医或者配药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凭医疗保险凭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如实记帐;
(二)属于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应当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应当向职工收取。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对职工就医或者配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当向职工收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造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