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民诉法虽没有诉前调解的规定,但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报道却常见诸报端并获得赞誉,可见诉前调解在实践中已具有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
首先先到法院窗口进行立案,工作人员会询问是否需要调解,后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会有负责诉前调解的工作人员联系你,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后会安排具体的调解时间,如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就会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