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
1912年,成立西安县、东平县行政公署,隶属辽宁省管辖。
1914年,废除海龙府。6月,辽宁省改为奉天省,西安县、东平县归奉天省辽沈道管辖,同年3月东平县改名东丰县。
1920年,西安县、东丰县归奉天省直属。
1926年,西安县、东丰县由三等县升为二等县。由于土地大量开发,人口再次大增,成为奉天省闻名的农业集散地。随之,县城各种店铺门房相继建立。
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实行省制,改奉天省为辽宁省,西安县、东丰县直属辽宁省管辖。
东北沦陷时期,西安县、东丰县先属伪奉天省,后属伪四平省。
1945年设西安专署辖东丰,西丰,海龙(梅河口)等。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将伪满东北地区划为9个省。
1945年8月31日,中华民国政府(南京中央政府)将西安县改名叫北丰县。
1946西安专署辖东丰,西丰,开原。
1946-1947年设立辽北省省会驻地北丰县。后因政届变迁省会迁移郑家屯(双辽),白城子等。
1946年5月21日至1947年6月2日,国民党军队占领辽源期间,一直把辽源叫作北丰县,设北丰县政府,县长高语和。虽然西安县更名为北丰县,但未被推行,仍称西安县,[3]同年11月属辽北省第三专署。1946年2月属辽北省第二专署。
解放后
1947年末西安县、东丰县获得解放。
1948年7月,划归辽北省第三专署。
1948年10月1日,划西安县城区及矿区,成立西安市,属辽北省。这是市、县首次分设。
1949年5月隶属辽东省。同年7月西安市改为省直辖市。西安县政府机关仍设在西安市区内。
1952年4月3日,西安市因与陕西省西安市同名而不易区分,又境内为东辽河发源地而更名为辽源市。辽源市仍为省直辖市。
1956年8月1日,取东辽河名,将西安县更名为东辽县。同年改由吉林省怀德专区管辖。
1958年东辽县、东丰县划入四平专区代管。
1959年3月23日,撤销东辽县,将原东辽县的行政区域并入辽源市。
1962年5月28日,恢复东辽县建制。
1969年5月14日,撤销东辽县,其行政区域仍划归辽源市管辖。
1976年1月22日,恢复东辽县建制。
1980年1月29日,撤销东辽县,将原东辽县行政区域划入辽源市。
1983年8月30日,辽源市升为地级市,城区设龙山、西安两区,同时恢复东辽县建制(东辽县第四次与辽源市分设),东辽县、东丰县划归辽源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