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经济纠纷中私扣财产的处罚

2025-05-23 2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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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采取扣押财产的强制措施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A方私自扣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
2、该案系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管辖权,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A方将B方公司的财产和法人代表个人的财产混为一谈,B方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个人名义起诉A公司,要求A公司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