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 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满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律规定取保候审即期执行机关应期限届满十五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应立即执行并执行情况及通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没违反刑事诉讼第五十六条规定没故意重新犯罪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同县级执行机关应制作《退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数退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及向取保候审宣布退保证金决定并书面通知其银行领取退保证金 相关律参考: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期执行机关应期限届满十五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应立即执行并执行情况及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没违反刑事诉讼第五十六条规定没故意重新犯罪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同县级执行机关应制作《退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数退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及向取保候审宣布退保证金决定并书面通知其银行领取退保证金
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