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房东向当事人要一万元的好处费,当事人完全可以拒绝。
作为承租人,在和房东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一般已经约定有转租的权利,且转租后原房产权得不转变,房东和当事人要一万元的好处费与法无据,是变相涨房租的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拒绝。
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转租,则应房东书面同意转租。
法律链接:《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当要交房租时房东发现人换了很生气要把店铺收起来不让我们做了,当时我们也很害怕,怕房东真的把店铺收走了,我们刚交的转让费就打水漂了,当房东把跟以前的店铺老板签的合同给我们看时,合同早就到期了,可店铺老板给我们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不过那张合同经过手改动了,当时我们也没有在意,那朋友说他们转让这店铺时也没有见房东没有关系的,那店铺老板还说这店铺经过几个人之手了都没有见房东你就放心吧,我们就真的信了,因为我们也是第一次做生意没有经验也就相信朋友的话了。现在才知道有点受朋友和那老板的骗了。 房东终于答应跟我们签合同了,不过那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合同上有一条不平等的条约是我们如果经营不善要把店铺转了转让费要给他50%,还要外加一条好处费一万元,当时我真的不同意可房东说谁叫你们转让我的店铺不经过我的同意呢,我真的怕他把店铺收上去就这样把合同签了。 因为生意不景气我今年想把店铺转了,有一个人很想来转我的店铺,可打电话给房东,房东说也要告诉来转店铺的人到时转店要给他好处费一万元,你想想谁听到这个事情会敢来转我的店铺呀,现在我是很想把店铺转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敢来转我的店铺,弄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呀?我想问问律师我的那份合同有效吗?我真的要给那房东一万元的好处费吗?当时我们没有见房东也不是我们的错呀?我们也是被以前的店铺老板骗了呀,可是现在什么都要我们来承担,现在店铺又在亏本,房租每年都在涨,转又没有人来转,真的急死了,我该怎么办?帮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