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5月发布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且车长小于6米。7月,交通运输部又印发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9月2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确实发布了新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1类车与2类车的界定值也由7人调整为了9人。但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又紧跟着下发了《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该通知提出,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取车辆通行费。明年起,通行费标准可能要重新核定
9月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也看到了该通知文件。该通知要求,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各地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工作,会同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怎么收你怎么交被,这事也不用特意了解啊。他也不能多收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