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题:甲偷乙的项链送丙,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乙是否可以要求丙归还?丙是否可以拒绝归还?

2025-05-24 01:03:1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乙可以要求丙归还,丙不可以拒绝归还。
此处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对于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所有人因为被盗、遗失等原因而丧失对其财产的占有以后,不问财产几经转手,所有人都有权请求最后占有人返还。

回答2:

可以要求丙归还,丙不可以拒绝归还.

回答3:

不能够。因为并不是善意第三人,其不能取得项链的物权。善意第三人取得物权必须是公开和有偿。显然,丙不符合两个条件,不能取得物权,应当返还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