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11岁,我喜欢2班的一个女生,我们性格都很高冷,都是大队长都是合唱队的,都是全级部第一

2025-05-17 10: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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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喜欢一个人,就应该为他(她)的将来考虑,要给她幸福,可是您现在连买铅笔的钱都是父母给的,您凭什么给女孩幸福呢?联系您和她做朋友先,甚至知己也可,大家互相鼓励共同进步,等到都考上大学了(起码十八岁吧),如果大家有缘的话,她还会是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