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二十四岁未婚,无存款和任何个人财产,请问下在法院判处民事赔偿后,对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父母亲

2025-05-11 09:40:5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无权执行房产,因为其并非儿子的财产,而且其已成年,父母没有义务代为赔偿,对方没有权利一定要求强制执行,法院也不应该这样执行。当然,父母是可以自愿代儿子赔偿的。
而且你提到的房子中“属于儿子的一部分”,这是发生在遗产继承中,才有可能一部分属于儿子,现在仍是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法律上来讲没有属于儿子的部分。

回答2:

二十四岁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也只能在其个人财产范围内执行。共同居住的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要经过司法审查才能确定。在没有进行分家析产之前,法院是不会强制执行儿子部分的。

回答3:

只能执行个人财产,按照你的描述房子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不能执行。

回答4:

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财产是你儿子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法院是不可能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