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想买房落户到武汉市江汉区需要什么条件?

武汉市东西湖区想买房落户到武汉市江汉区需要什么条件?
2025-05-18 14:12:0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果当事人是指在当地购房入户的:户籍迁入武汉的中心城区的,必须房产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并且总价超过50万元的,才能迁入户口。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三条 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第四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五条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