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券的武汉旅游消费券

2025-05-24 0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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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武汉旅游集散中心发放消费券面值分为10、20、50、100、200元,首批旅游券价值30多万元,每人限领一次,依据规定,省、市劳模领取200元券、中低收入武汉市民领取100元券、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领取50元、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领取20元。发券时间为2月18日—28日的10时至12时。持券人必须在集散中心参团报名,方可使用,不找零,旅游线路包括木兰天池、汤池温泉、武当山、张家界、凤凰古城等70多条国内旅游线路,消费券不能在各景点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