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这是法律规定,我国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年龄是18周岁,因此,如果年满18周岁,只要你还在读书或暂时未找到工作,父母就应抚养子女。
但如果子女以此不出去找工作或不工作也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善养还有像你说的这规定吗?!
简直是天方夜谭!头一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