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信用卡钱没还被起诉了,现在名下的房产还能过户吗

2025-05-14 05: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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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相关法条: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机动车辆时,人民法院应当在扣押清单上记载该机动车辆的发动机编号。该车辆在扣押期间权利人要求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扣押登记手续。

第八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