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欠你的钱不还,经过法院调解以后不是一次性还清,而是每月还一部分,其实如果这种情况的话,法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措施的,因为对方是在还钱,只是因为个人的能力,而是分期还钱,所以法院应该对此不会做处理
愿调节对方没有如数还钱,但是每月还还一部分,像这种情况下,法院暂时是不语管理的,因为对方不是说拒绝还钱,而是根据能力,每月还一部分,可以酌情考虑的,
《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嗯,这个不要把人逼急了,因为他的能力有限,所以他只要能慢慢的还给你就不错了。
一般这种情况,法院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追究。除非原告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