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强调的是在侵犯公共秩序的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公私财产权利等。根据刑法的规定,主要有4种表现形式: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很明显,你的行为不属于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你的行为应该是故意伤害行为,但是,由于未达到定罪程度,即轻伤,所以你的行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根据你的行为,按照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处理比较合适。
你要结合起诉书的指控
结合案卷材料
反驳起诉不成立
再根据案情当庭询问被告人
这样互相衬托无罪,不构成犯罪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