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否以分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分公司?

2025-05-15 0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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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起诉,有劳动合同时,应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两方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另外,分公司尽管有注册,但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不能作为法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