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上班第一天就摔伤了算工伤吗

缝了6针手上的没有合同
2025-05-14 1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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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算的,但你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和饭店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有合同,直接向当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合同要先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之后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伤残鉴定,然后要求赔偿,程序比较复杂,建议你当面向律师咨询。

回答2:

属于工伤。

回答3:

算工伤。

回答4: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工作时间长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