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2025-05-21 13: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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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二婚是指在生活中,已经离过一次婚,又和其他人再一次结婚的情形。在我国,二婚进行登记与第一次结婚时需要的证件基本上相同,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第二层次结婚需要带上离婚证。另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婚要在一方的户口常住地进行登记,不同身份的人携带的证件法律也有不同的要求。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回答2:

对于二婚结婚来说,也是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正本,对于二婚结婚登记的人来说,必须也是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回答3:

二婚登记是需要之前的离婚证的,但是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所以,没有离婚证,离婚凭证也是可以的。

回答4:

跟一婚一样,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其他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复杂程序。不要把二婚想的那么另类,那么与众不同。

回答5:

如果是再次结婚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自己是单身状态,就可以拿上自己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双方都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