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聚丙烯和乙烯~乙酸乙烯脂共聚物的牌号命名是由五个特征单元组成,特征单元之间用连字符(—)连接,在特征单元之间如有某个特征单元不采用,则用两个连字符(--)连接,若处在最末端的特征单元不用,则连字符(--)可省略。
国家标准牌号命名形式为:
特征单元1:表示聚乙烯的缩写代号为英文字母PE;表示乙烯一乙酸乙烯脂共聚物的缩写代号为E/VAC;表示聚丙烯的缩写代号为英文字母PP;表示丙烯聚合物的类型的缩写代号为:H— 丙烯均聚物;R—丙烯无规共聚物;B—丙烯嵌段共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