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法院对于调解书的生效方式有两种,一是民事诉讼法97条规定的,必须收到调解书才能生效,二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51条规定的,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书即生效。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