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法制科做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什么性质

2025-05-14 1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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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予立案决定书,依法由受案单位做出,而不是公安局的法制科。
  公安局的法制科,是公安内设机构,且法制科也是案件审查机关,因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下达法律文书。
  对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