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问题要双面看,元朝时,汉人村落里每家新媳妇的头一夜是一定要给蒙古保长过的 因为汉人在元朝社会中,是最下等的阶层,可以任人使唤欺躏。蒙古人曾一度要杀绝中国人,让良田尽为牧场。若非耶律楚材劝说 ,使他们意识到中国人还 有“纳税”这一功能,当今天下,早就没 有中国人的痕迹。尽管如此,蒙古 人仍然曾经实行过屠杀几个大姓的政策,在四川也曾屠杀过数百万人口。蒙古人统治对中国社会也是极大的摧残,汉人、南人是贱民,财产可以任意夺取,妻女可以 任意糟蹋,生命可以任意杀戮。中国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 出生日期为名,不能拥有武器,只能几家合用一把菜刀。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人口急剧渐少。一二二三年(南宋嘉定十六年)南宋有人口七千六百八十一 万,加上金国的人口,总人口超过一 亿。而离一二七八年南宋灭亡已经十二年 后的一二九零年(元至元二十七年),面积广大得多的元朝的人口才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可以想象杀戮之惨烈。中国的文化由于蒙古人的入侵和统治而衰落蒙古人还曾一度于山东沿海一带每年夏秋之际,往海中扔抛成村的汉人以控制汉人人口增长。蒙人的统治只是一群野蛮人突然变成暴发户后不知所措的荒唐,而史学家在推崇起疆土面积,辉煌战绩的时候,想到这点啦么? 下面是我曾看到的一篇手记: 在(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的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转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问了初中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也爱研究民间野史。这位老师说,历史书上说的清清楚楚,在元朝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元朝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象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象,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 再说初夜权,由于屈辱的初夜权,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的方法来维持着血统的纯净。 去年村子重续家谱,我饶有兴趣的看了我们村的家谱,惊讶的是,家谱到了明初就嘎然而至了,爷爷说,村子姓徐的都是在明朝初年从山东登州(现在的蓬莱)迁过来的一家人的后代,又去找了那位历史老师,他说,这又和前面的历史有关系。 元朝末年,汉族人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蒙古人全占了,所以汉族人恨透了蒙古人,红巾军起义的时候,有先期到达河南的红巾军人员秘密到每个村庄作宣传,定于当年中秋节一起造反迎接红巾军,于是每个村庄流传着”八月十五杀鞑靼“的秘语。到了八月十五那天,真的动手了,蒙古人一家家的被杀死了,连刚出生的还在都活活的摔死在地上——残忍程度不亚于蒙古军队!遗憾的是,红巾军没能按时到达河南,盘踞在县城和增援过来的蒙古军队对参加造反的村庄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所剩者十之一二”! 明朝初建,朱元璋为了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要从未经战乱的地区向河南迁移人口,最主要的就是从山西、陕西地区向河南迁移,在那时候,没有银行,更没有存款,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就是房子和土地,要他们离开,就像现在宣布剥夺某个人的全部财产性质是一样的,没人愿意走。于是官府就把需要迁移的人员用绳子绑上串起来,需要方便了,人们回向负责押运的管理叫道“把我的手解开”,到后来就直接喊“解手”,于是又发明了一个新名词——“解手”,在明代以后就成了。 元朝的统治有人曾说过是中国频临灭亡期间,不是危言耸听的。即使他的疆土再广阔,就能抹杀掉他们最丑恶的一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