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监局抽检不服咋上诉

2025-05-18 17: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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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药监局的抽检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测,不用上诉。
如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将药品扣押或者查封,对该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投诉。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回答2:

''向上一级食药监局申诉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