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多重相遇和追及的问题。甲车与卡车相遇时,甲乙两车之间的距离是:(60-48)*5=60千米,这段距离乙车与卡车共同行走了:6-5=1小时,所以卡车的速度是:60-48=12千米,甲车与卡车相遇后又过了:8-5=3小时,丙车才与卡车相遇,所以,在8个小时中,丙车行的路程是:60*5-12*3=264千米,因此,丙车的速度是:264/8=33千米。
得数是33算式不好说你琢磨琢磨吧!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