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该尊重法律权威,学习法律知识、养成守法习惯、提高用法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
首先应该尊重法律权威,法律通过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的行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实现稳定合理的社会秩序。而且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就大学生而言,作为一个公民,要在尊重法律权威方面加强砥砺,在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作为,养成敬畏法律的良好品质,努力成为尊重法律权威、信仰法律的先锋。
尊重法律权威,就要信仰法律,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就要尊重法律,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就要服从法律,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依法进行的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要维护法律,争当法律权威的守望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具有良知的护法者。
其次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提升法制素养的前提。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原则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的领会法律精神,提升法治素养。
参与法治实践是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法治实践有助于加深个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脱离了生动的实践,法制素养就成了空中楼阁。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自觉的法治思维习惯,提升法制素养。
还可以通过养成守法习惯,增强规则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坚持守法守规是每个法治国家公民的基本素养。大学生参与社会活动,实施个人行为,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处理问题,做出决定时,要先问问在法律上“是什么”和“为什么”,是否合法可行。在处理守法与违法的关系时,要防微杜渐,防止因小失大。在面临选择的重大关头,要依法冷静权衡,防止因头脑发热或心存侥幸而铸成大错。在学习和生活中,大学生应做到懂规矩、守规则、依法规,坚持依法办事。
最后大学生也应该提高自己的用法能力,学法是为了更好的用法,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要坐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通过运用法律,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维护自身权利。大学生要增强权利意识,用法处理纠纷,依法维护权利。当自身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或者威胁时,既要有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又要掌握维护权利的途径和手段,除了提高防范意识外,还要善于留存法律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理性维权。
维护社会权益,大学生除了要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外,还要通过法律维护社会公共权益,对违法犯罪行为要敢于揭露、勇于抵制,消除袖手旁观、畏缩不前的恐惧心理,抵制遇事回避的惧法现象。大学生要遵法守规、遇事找法、善于用法、做新时代的守法人、护法人。
大学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解决方法如下:
1.加强有针对性的权利义务观教育学习,培养健康理性的主体意识。
2.加强社会宣传,建设有利于大学生权利义务观良性构建的社会环境。大学生在自己学习与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积极向其他同学宣传相应的知识,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统一发展。
3.要彻底培养学生自己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自己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
4.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科学内涵,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从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
权利
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1. 有义务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学习作业任务,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
2、有义务遵守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有义务维护国家、民族及学校的尊严;
4、有义务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和利益;
5、有义务缴纳规定的学费、住宿费及其它费用;
6、有义务承担本人经手的工作、文件签署、财务收支及言论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
7、有义务承担因自己的过错、失误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损失;
8、有义务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尊严、安全、隐私及财产;
9、有义务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
10 有义务保守学校保密、机密及绝密的文件、图文信息及谈话内容不外传;
11 有义务接受军事国防教育和训练;
12、有义务检举不正当的违法违纪行为;
13、有义务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学进行年度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