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户口所在地,也就是在广州办理。以下程序仅供参考,具体操作程序可询问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要充分。
办理项目变更所需要证明材料: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同意证明(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还需提供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需要增加曾用名的,提供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手续:变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性别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需到户籍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区公安分局批准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