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时期实行屯田制。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关于曹魏兴办屯田,史书皆有记载: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魏书》)
起初招募人民屯田时,人民一怕得不到实惠,二怕军事编制的束缚,因此多有逃亡之举。于是曹操采纳了袁涣的建议,即变强迫为自由应募,新政策受到了百姓的欢迎,屯田得以顺利进行。
近代史家把曹魏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二者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为供应军粮而兴办,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力同样需执戈对敌。不同之处在于,屯田民主要从事农垦生产,而军士以攻防为主。从时间来看,民屯始于建安元年(196年),军屯始于建安之末,所以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民屯。
王夫之对屯田制的评价:
曹孟德始屯田许昌,而北制袁绍,南折刘表;邓艾再屯田陈、项、寿春,而终以吞吴;此魏、晋平定天下之本图也。屯田之利有六,而广储刍粮不与焉。战不废耕,则耕不废守,守不废战,一也;屯田之吏十据所屯以为己之乐土,探伺密而死守之心固,二也;兵无室家,则情不固,有室家,则为行伍之累,以屯安其室家,出而战,归而息,三也;兵从事于耕,则乐与民亲,而残民之心息,即境外之民,亦不欲凌轹而噬齕之,敌境之民,且亲附而为我用,四也;兵可久屯,聚于边徼,束伍部分,不离其素,甲胄器仗,以暇而修,卒有调发,符旦下而夕就道,敌莫能测其动静之机,五也;胜则进,不胜则退有所止,不至骇散而内讧,六也。有此六利者,而粟米刍槀之取给,以不重困编氓之输运,屯田之利溥矣哉!诸葛公之于祁山也,亦是道也;姜维不能踵之,是以亡焉 。
虽然,有其地,有其时矣。许昌之屯,乘黄巾之乱,民皆流亡,野多旷士也;两淮之屯,魏、吴交争之地,弃为瓯脱,田皆芜废也;五丈原之屯,秦、陇、阶、文之间,地广人稀,羌、胡据山泽而弃平土,数百里而皆艸莱也。非是者,可屯之地,畸零散布于民田之间,而分兵以屯之,则一散而不可猝收矣。夺民熟壤以聚屯,民怨而败速矣。此屯之必以其地也。 屯之于战争之时,压敌境而营疆场,以守为本,以战为心,而以耕为余力,则释耒耜、援戈矛,两不相妨以相废。若在四海荡平之后,分散士卒,杂处民间,使食利于耕,而以战守为役,则虽有训练钳束之法,日渐月靡于全躯保室、朴钝偷安之习,而天下于是乎无兵。故唯枣祗、邓艾、诸葛可以行焉,而后此之祖以安插天下之兵,是弭兵养懦之术也,故陵夷衰微而无与卫国。此屯之必以其时也。 法有名同而实异,事同而效异,如此者多矣。谋国者不可不审也。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
公元196年,曹老板把许昌附近的荒地全部充公,成立国有农场。
然后让军队和流民耕种。
这些土地的产权属于朝廷,农具和耕牛也由朝廷提供,你只要空手来卖力气就好,年底的收成四六分。
朝廷六成,耕种者四成。
乍一看好像农民吃亏了,但在乱世能吃一口饭都不容易,何况现在能吃饱,还可持续生产......士兵和农民都感激涕零好吗?
当年底,曹老板的账户上就多了百万石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