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伤过了6年,但单位未报工伤,现在不想干了怎么办?

2025-05-16 07:29:0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因受伤时未申请工伤认定,已超出工伤认定时效,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2:

估计您这个事情就比较麻烦了,简单来说就是“完全看脸”

如果说当初您因工受伤,然后单位为您在社保申请了工伤,且工伤得到批复,那么在您受伤痊愈后(体内钢板全部取出),需要进行一次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会给您一个评级结果,凭着这个结果您可以得到如下的补偿:

  1. 在评级结束后,可依照评级等级并参照当地社保的相关标准,以时间为依据(您因工伤而暂离岗位的时间,就是您养伤的时间),获得一笔钱,这钱由社保发放,名称叫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 通过工伤证明,可以到当地社保报销绝大部分的医药费(不含人工、伙食、交通等)

  3. 在工伤后,您打算离职,在理智时可以从公司(有点不记得了,不是公司就是社保,应该是公司)获得一笔钱,这笔钱的名称叫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当然,您当初没有要求单位为您评定工伤是最大的损失,这些补助您一项都享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