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公司开除,其照片被公布于众,属于侵犯个人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司法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经侵犯肖像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未经许可、公布个人肖像,都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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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你可以要求公司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