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1、协助院领导抓好教学常规工作的安排,检查与总结工作。
2、及时向院领导传达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及上报院的有关情况。
3、协助院领导处理好日常的教学事务工作,并及时进行请示与汇报。
4、负责收集撰写整理,管理各种教学信息和教学文件。
5、负责教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作到分门别类,有条理。
6、作好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与管理工作。
二、生活秘书工作职责
1、协助院领导抓好教学办公用品的供应与发放工作,监督办公费用的使用情况。
2、协助院领导、班主任抓好劳动卫生工作。
3、负责院办公室必须设施如教室、办公室门窗、桌、椅、照明设施、黑板等的维修和电话管理工作。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作好物质保证。
4、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与学生考勤的汇总工作。
5、协助院工会作好全院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6、协助院长用好院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所有经费的支付与回收工作。
7、作好教职工的生活服务工作如准备好开水、洗手水、内务整理等。
8、作好院资料室的收发与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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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是掌管文书并协助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
1998年5月,国家劳动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新颁布的《秘书职业技能标准》一书上将“秘书”概念定义为:专门从事办公室程序工作,协助领导处理财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实施服务的人员。
目前我国秘书从业人员约达2300万人。
我国外资企业秘书分三类:
初级秘书——以接电话、发传真、收发信件等服务型为主;
中等秘书(一般性秘书)——用英文写一般信函、起草报告和准备会议等。多为大专或本科毕业。
高级秘书(经理助理)——能起草重要的合同文本、懂法律、税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有较强的语文素养和较高的应用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