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银行存定期会给一张存单或者定期存折,
(2)取款凭证是取款时给。
储蓄凭证是:
(1)银行办理储蓄存款业务所用的各种凭证的通称。
(2)如储蓄存款凭证和取款凭条等。它是各项储蓄业务活动和资金变化的原始记录和办理储蓄业务收付、记帐、计息的依据,也是核对储蓄帐务和事后查考的根据。
存款管理的流程:
(1)由指定窗口的操作员对用户的存折(银行卡)进行扫描,调出用户信息;
(2)进行存款金额的核对与钱款的审核,并将金额数据存入电脑;
(3)打印客户存款凭证并让客户签字确认,回执客户存款凭证和存折(银行卡)
取款管理的流程:
(1)由指定窗口的操作员对用户的存折(银行卡)进行扫描,调出用户信息;
(2)进行余额查询;之后,进行客户密码输入与核对;之后,取款金额的核对与钱款的审核,并将取款金额数据存入电脑;
(3)打印客户取款凭证并让客户签字确认,回执客户取款凭证和存折(银行卡)。
银行存取款存根的法定效力期限是十五年,就是说在十五年内您的存根(完好 无特殊情况发生)都是具有不可改变的法律效力的,因此说您的两次存取款业务过程都是合法有效的,(完好 无特殊情况发生)没有谁可以改变。
同时每一个存款取款的行为都属于单个的业务行为,您就是在同一家银行进行您上述的操作,银行都会视其为分开的两笔业务,而不会算作一笔业务看待。简单地说如果您的这1000元钱丢失了,银行也会按照程序,首先查看您取款的业务是否有问题,再来查看你存款的业务,查找问题。
所以您存取款的行为和您的关于存取款的两张凭证(正常情况下)同时并完全具有法律效力,这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