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 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主要看人哪。一般情况下,女方放弃了抚养权,就难以见到孩子的面了。男方家庭才不会管孩子需要母爱这种事,他们觉得既然离婚了,你这个女人已经不是我家的人了,有多远滚多远。心坏一点的,还会往小孩心里种下仇恨自己母亲的种子。“你妈不要你了。”如果抚养权在女方,一般情况下,男方来看孩子,女方都会配合。因为“他毕竟是孩子的亲爸爸。”我只是想提醒,如果离婚,女方一定要争取抚养权。主动放弃的话,以后有你哭的。我一个朋友刚刚经历这种事。她老公是公务员,相对于她,环境更好,她主动放弃了抚养权。本来说好她有探视权。然后离婚后,她有家族聚会,她想带孩子参加,跟她前夫联系。前夫说:“你可以来看孩子,但是孩子能不能跟你出门我说了算。”他前夫不允许她的小孩跟她家族的人有任何接触。她到这一刻才感受到失去一个孩子的感受。哭已经来不及了。抚养权,就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永远不要放弃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