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以的,因为您营业执照上已经注明只有分支机构才能经营,若总公司经营该项目将属于超范围经营。
企业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运作将带来以下后果:
1、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根据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要想经营该项目的话,必须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注册材料及流程:
1、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名。
2、持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产权证明等材料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3、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安局备案的刻章点刻章。
4、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公章到税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