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支笔审批,主要指本单位的开支由指定的人员审核签批后才能办理入账的一种财务制度,但不局限于财务审批。一支笔审批通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可能是一把手,也可以是其他副职或指定的专人,由单位相关制度确立),目的主要是便于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情况,以及防止多头无序开支,有效配置资源。但这种制度也有弊病,就是一支笔权力过大,存在滥权舞弊的可能,需要通过内部审计等监督措施予以制约。对一支笔审批也不能教条理解,负责一支笔审批的也是可以授权他人代审批。集团制企业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众多,统一由集团公司审批不现实也不具备可操作性,所以通常采取的是分级审批制,即由各子公司或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单位审批制度。
范例:
河南大学关于加强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的规定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增强计划性和效率意识,防止财务开支多头审批的弊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教育部、财政部教财 [2000]14 号《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等财政法律、法规以及校行字 [1999]84 号《河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一、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的含义
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是指学校的所有经济业务和财务开支,必须由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并形成制度长期执行下去。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是财务负责人执行同级领导集体的决定,既体现了单位领导集体的意志和精神,也明确了单位财务负责人的审批责任。
二、财务“一支笔”审批的范围
学校的所有经济业务和财务开支均属财务“一支笔”审批的范围。具体包括学校支配的经费、学校分配各单位的经费指标、各单位通过创收获得的经费以及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协作经费、个人科研项目经费以及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和核算的其他资金。
三、财务“一支笔”审批的内容
学校实行校、院(系)、部、处两级“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内容是:
1 、属于学校支配的经费和收入,列支报销或分配提成时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 “一支笔”审批。
2 、属于校内各单位掌握的经费,包括学校切块下达由职能部门掌握的经费,列支报销时由各单位主管财务的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各单位要明确指定一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审批的财务负责人原则上是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或行政副职,各单位要在财务处预留审批人印鉴或者签字笔迹,以便会计人员核实。今后,各单位的一切财务开支必须经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学校各级财务机构不予受理。如果单位明确的财务负责人是行政副职的,且发生的该项经济业务及开支不属自己的职权范围,可先经分管副职签字证实,然后交由财务负责人审批报销。
3 、上级各部门下达的科研经费、科研协作、转让经费以及其他科研资金,列支报销时一律由科研处主管财务的处长“一支笔”审批,财务处不再办理上述经费范围内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的经济业务。属于个人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列支报销时仍由项目负责人“一支笔”审批,但必须加盖学校科研处公章。
四、几点要求
1 、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是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内各级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加强计划管理,改进财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
2 、校内各级财务机构是学校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的监督和执行机构,各财务机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学校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未经单位财务“一支笔”审批的经济业务事项,各财务机构有权拒绝办理。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财务机构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仍有未执行“一支笔”审批的行为,将对其财务负责人和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