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收保证金本身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老板退还保证金,劳动局有责任为你主持公道,帮你追讨回保证金。同时,老板这样与你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不予经济补偿,也是违法的。你在他的金店里做了近一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他应该发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收押金不满一年不能退,更是违法,他叫你写什么保证书,也不能成为你提出辞职的凭据和理由,而是他找借口辞退你,同时,他也想规避法律,不想支付应该支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你要注意,你向劳动局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只有60天,是从老板要你离开金店的时候开始计算的。请你不要错过了提出申诉的时限,不然,事情就很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