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无偿性”不矛盾。
2、“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反映了征税主体——政府和纳税主体——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现代政府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
3、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不矛盾。
无偿性强调的是税收是从纳税人处无偿收取的,不需要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偿还。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指的是税收是从人民处收取所得,最终还是会用到人民身上。
这两个论述的范围不同,无偿比较狭义,指的是单个的纳税人,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涵盖整个人民大众。
而且还是李江涛的国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