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退伍后,2004年被安置到乡政府工作;依据当时有效安置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网页链接(1987年12月至2011年10月有效)第十六条规定,“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是由退役军人自己去用人单位报到的,而不是等待用人单位通知,而且一等就是十几年的;那么现在在安置机构开除安排工作通知之日起的半年后,就是自己放弃安排工作,并作为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同样依据《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役军人安置机构不再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应该早点找,你先去镇政府问问吧。实在不行就市长热线,问新闻报纸之类的。让他们帮忙问。看是否能解决。
你说的这个情况,
我是2002年退伍的,
2004年安置到我们乡政府工作,
一直没通知让去上班,
该怎么解决?
都是2004年的事情,
没有通知你去上班你也不去问?
这个责任应该是在你了,
都这么多年了,
要是上班都已经可以拿退休工资了的。
实在不行,就自己找工作呗,现在当兵也不包分配了。
到乡政府去找或者是武装部去找他们。